“一个窃贼带着刀入室偷东西,房主为了自保把他打成重伤。这算不算防卫过当?”
3月13日下午,经济界委员在讨论两高报告时,李克穆委员举了一个例子说,现在法学理论界对这个问题有两种观点:一是房主有无限防卫权,打死打伤都没有责任;另一种观点是,只有当损害正在发生,并且没有其他办法时,受到威胁的人才能行使正当防卫权。
李克穆说,到底法律审判实务采取哪种观点,法院应该做出说明,并且通过传媒让社会公众知晓。
通过案例来释法、普法,成为当天小组讨论的焦点。
范集湘委员长期从事国有企业管理。他说,两高报告提到了僵尸企业的处理问题。他就碰到过一个案例,五年前负债率就达到130%的企业就是没办法破产。“因为我们的破产法缺少流程性适用规则。对于企业来讲,他只能解决内部性问题,司法、行政才能解决外部性问题。现在企业破产到底怎么搞,应该有个案例示范一下,以后规则就这么制定了,其他的企业就好办了。”
吴焰委员提出,法治社会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公众法治意识是关键。“如何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最主要的是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法律条文太过于抽象,不是专业法律人士,很少有人真正能弄明白。”
他举例说,经常听到有人说“新官不理旧账”。这在法律上是说不通的,但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地方政府就是这么做的。“能不能通过具体的案例,比如哪个地方政府在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中败诉了,可以整理成案例分布出来,让大家学习!”
“法律具有重要的教育、引导功能。两高作为最重要的司法部门,应该承担起这个职能,让呆板的法条成为活生生的案例,指导我们的生活。”刘明康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