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捐款人,总希望捐助对象能够得到切实的帮助,‘善事善成’需要有一个清晰、公开的慈善环境。即将出台的慈善法,让像我这样的慈善活动参与者吃了颗定心丸。”韩国龙委员多年关心和参与内地慈善事业,一直希望在善款落实、信息公开等环节能做得更好。
马有礼委员提出,希望慈善法可以将港澳、海外华侨慈善事业纳入其中,保障港澳台侨的企业在内地继续积极开展慈善事业。
对此,梁华委员深表赞同。他说,根据澳门法律规范,在澳门境外捐款,在澳门不享受扣税优惠。港澳是特别行政区,建议考虑在“一国”前提下,将区域税收制度对接,实现港澳在内地捐款或做相关慈善事业,在港澳也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