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李小琳委员在经济组讨论慈善法草案时感慨不已:“经过10年酝酿,终于要出台了。”
李小琳仔细阅读了立法草案中每一条规定,对即将“依法行善”的慈善组织提出建议:“慈善组织做慈善的项目信息应提高透明度,特别是捐款支出去向。”
胡亚东委员关心的是草案实际操作性。在他看来,立法草案对慈善组织准入很宽松,这为慈善事业发展开创了广阔空间,也会激励更多大众参与慈善组织、创办慈善组织。胡亚东提出,立法草案中第十八条规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由民政部门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慈善组织,这给民政部门权力太大,要明确对其监督和制约机制。
“在税收政策方面,慈善法草案对鼓励慈善方向是比较明确的,但这里写得不太具体。”宋兰委员说,免税步骤繁琐,慈善组织获取免税资格也是个漫长过程。她表示,在慈善法出台后,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等配套措施也应加速跟上。
闫冰竹委员说,消费者持大爱卡每次刷卡消费就会自动向慈善总会捐赠一块钱,下一步应该探索慈善如何更好地跟金融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