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关于坚持绿色发展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傅惠民
承办单位:国土资源部(主),财政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我国是一个人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的发展中大国,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于缓解资源约束,提升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建设节地型社会的国家战略,国土资源系统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制度建设,对控制用地规模、优化用地结构布局、严格用地标准、实行市场配置资源、土地整治、考核评价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也较大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十二五”前四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比“十一五”末下降20.7%。尽管如此,当前我国土地利用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以土地资源过度消耗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依然存在,城镇规模扩张与存量建设用地低效利用问题依然突出,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要求,要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要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提高节地标准,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将成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这成为“十三五”以至更长时期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管理的大方向。
立足于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和土地开发利用现状,必须坚决落实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战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为此,建议:
一、在编制和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十三五”规划中,充分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在规划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保障措施等方面,全面、系统地体现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内容,体现严格控制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存在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保证通过“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推进,土地资源利用在绿色发展中的贡献度有实质性提升。
二、严格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加快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对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和土地资源环境超负荷的城市,加快划定永久性开发边界,形成空间硬约束,引导城市建设向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发展,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园地、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合理布局,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县、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相关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管控,合理引导乡村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倒逼在各项建设中尽量少用地,用好地,提高用地质量。
四、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要求相适应,逐步减少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控制新城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新增用地规模。东部地区特别是中央明确要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地区,要率先压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所需土地要以盘活存量、内涵挖潜为主。通过严控新增用地,尽量利用已有建设用地,实现土地循环利用、复合利用。
五、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采取多种方式释放存量建设用地空间,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中的比例。要本着“以用为先”的原则,依法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日期、调整宗地规划条件、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土地等值置换等方式处置利用。对因经济下行,尚未开工房地产项目用地转变用途、调整规划建设条件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可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变更土地合同,重新核定地价,加快开发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政府和政府部门履职不力造成的土地闲置浪费,要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价租税体系,提高土地占有成本,强化对土地取得、占有和使用的经济约束。探索制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征收政策,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发挥以税节地的作用。根据产业类型和生产经营周期,确定产业用地的租金标准和租期,鼓励企业减少占地规模,缩短占地周期。
七、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阶段性特征,客观分析“十二五”经济增长和建设用地供应实际及“十三五”增长趋势,加快研究“十三五”时期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同时,应将建设用地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用地强度双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考评结果,应作为衡量“十三五”时期我国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指标,同环境改善目标、经济发展目标统一在绿色发展目标的大系统中。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