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文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贺耀委员呼吁从制度层面解决法院聘用人员问题。
贺耀委员认为,各级法院为解决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大量聘用书记员、司法协警等辅助人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法办案的压力。但是聘用人员同时存在因经费无保障,收入过低,缺少晋级晋升途径,工作没有前途,从而造成人员不稳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此贺耀委员建议,由自治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会同编办、人社等部门作好顶层设计,以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为契机,启动聘用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书记员、协警等聘用人员的招录聘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职务序列、职业保障等管理制度,保障聘用制人员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条件和良好的发展途径,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才能让这支队伍‘留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