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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专题协商价格条例草案
进一步厘清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放”与“管”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5-11-02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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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毛丽萍通讯员焦阳)如何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最大力度地改革定价机制规则,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开透明,使价格权力在阳光下运行?10月9日,湖北省政协召开常委专题协商会议,邀请部分省政协常委、委员和省政协律师顾问组的律师代表们就《湖北省价格条例(草案)》进行协商建言,从不同方面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此次对《湖北省价格条例(草案)》协商是以省政协常委专题协商会议的形式开展,并在省人大一审后、二审前进行,协商阶段靠前,这对建立广泛的公众参与及民意表达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促进《湖北省价格条例》民主科学立法具有积极意义,也是湖北省政协在协商民主建设工作中的一次试点和探索。”省政协主席杨松说。

湖北省人大、省政府、省物价局对《湖北省价格条例》从启动立法至今已历时4年多,召开各种形式的论证会、听证会进行协商,还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于9月21日正式提交省人大17次常委会审议。省政协组织委员和专家对照省人大一审之后的《湖北省价格条例(草案)》,自6月起在全体省政协常委、部分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律师顾问组中征集了40个相关问题,并从中确定了12个问题组成12个专题调研组,就《条例》如何从总体上体现十八大关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行政机关收费的规范问题;放开部分服务价格问题;相对封闭场所内的价格监管问题;网售商品的价格监管问题;优步、滴滴打车、快车等专车行为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听证制度问题;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体系问题;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督管理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制度,推进我省价格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建立健全价格争议调解制度问题;救济机制问题等开展立法调研。

省政协常委尚武建议进一步明确“经营者自主定价,市场调节”的原则,防止价格越权行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政府制定负面清单,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事中和事后。省政协常委叶青、省政协委员游林建议加强网售商品价格投诉案件监管,增加对网购、微信购物等消费中价格行为进行具体规范。方黎委员建议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信用制度,全面推行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发布制度。李刚委员建议在政府定价项目的价格行程上把好关,尤其是涉及民生价格项目上,应保障广大公民参与定价的权力,尤其是价格听证程序的设置。协商会上,省政协常委、委员及省政协律师顾问组等10位代表对草案提出具体建议。

“政协委员、专家律师在调研中提出的意见很有见地,也启发了我们的工作思路,比如有委员提出的利用大数据引导和调处价格纠纷的建议就直接吸纳进草案中。”省物价局局长谢连平说。

自2005年以来,湖北省政协先后组织委员参与了50多部地方性法律、政府规章和其他重要法治文件的协商。但区别于以往的立法协商活动,此次专题协商是一次以具体法律草案为对象的协商会,协商的层级、组织化程度、协商效果都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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