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缓解实体经济和民众创业的融资难题,必须牢固树立普惠金融的理念,在要求传统金融机构继续做好服务外,要以满腔热情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植民营资本办金融。为此,建议:
增强紧迫感,加快民营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步伐。有关部门要加快出台支持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降低设立民营银行的门槛。加快出台存款保险条例。对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机构,要鼓励创新,适度监管。
推进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渠道。现有银行、保险等商业性金融机构虽然大都已经股改上市,但大股权不流通、小股东没有发言权的弊端十分突出。加快完善并推进上述机构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应提高民间资本占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发展势头良好,建议修改有关法律法规,取消自然人持股只能在200人以内的限制,推进这两类机构进行股改上市,做强做大。
引导民营资本借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加快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降低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丰富新三板市场交易方式和融资工具,让符合条件的股份制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均可挂牌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和并购重组。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支持股权众筹的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融资方式。
加强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首先,完善法制,明确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与非法集资的边界。建立信息征集和共享制度,实现信用数据库向民营金融机构开放;其次,帮助民营金融机构夯实信息科技基础,做好规划布局。扶植规模较小的银行与其他银行合作或采取外包的模式建立网银、灾备等科技信息系统;最后,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帮助民营金融机构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引导小微金融机构建立流动性互助系统。地方政府还应加快建设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帮助缓解融资贵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