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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bet356手机版,bet356体育app委员会 > bet356手机版,bet356体育app十二届三次会议 > 议政建言

武鸿麟委员:
修订《职业教育法》

2015-03-07  来源:人民政协报

“《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颁布实施至今,已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不相适应,到了修改的时候了。”3月5日,武鸿麟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武鸿麟委员介绍,“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职业教育的保障不足,管理体制不顺,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法律配套和衔接、基本框架、立法技术、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缺陷等等。

 

他建议,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有关指示,修订完善《职业教育法》的指导思想。

 

调整《职业教育法》的体例结构和基本框架,作为修订完善的纲与目。具体包含总则(包括立法宗旨、依据,职业教育的地位与作用,办学的方针、体制、管理体制等)、基本制度(包括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及协调制度,学制、招生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等)、职业与教学(包括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教学制度、办学自主权、管理方式等)、职业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包括教师任职资格、职称评定、专兼职管理办法,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奖励制度等)、投入及保障(包括经费投入、管理机制、设施设备要求等)、法律责任(包括违法行为的具体责任等)及附则(包括法律适用问题及实施时间等)。

 

武鸿麟委员还表示,加强职业教育法的体系建设。《职业教育法》应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配套法规要完善;从宏观和法制上把握职业教育的方向,作为职业教育的基本法。并明确国务院以及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对应法规的权利和责任;同时制定各种单项配套法规,并与《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衔接,促进职业教育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