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完善我国居民消费财税政策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民盟中央
主 题 词:财税制度,收入分配,消费,税种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近年来,我国采取的一系列扩大消费的财税措施总体效果比较明显,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财政支出结构仍不合理,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投入仍有待提高,对农村和农业的支持力度也不够;二是启动热点消费的作用有限,对文化消费、信息消费及现代服务业扶持力度不够;三是政策措施过于注重短期效果而不具备持续性,难以建立可持续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
税收方面,一是大口径宏观税赋水平偏高,我国国民收入分配过多地向政府倾斜,抑制了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二是现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模式使得居民消费具有累退性,中低收入阶层承担的税收相对较高;三是间接税的比重过大,直接税比重过低,不利于调节居民的收入差距,不利于提高社会整体消费动力和促进消费公平。
建议:
1.实施合理减税政策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收入是影响居民消费的最主要的因素,重点应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具体措施包括:深化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税收优惠更多向小微企业倾斜;完善消费税制度,将征收范围扩展到服务业,强化节能减排功能,并改在最终消费环节征收,实现税赋“价外化”。
2.重点扶持中低收入阶层消费。一是鼓励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或改为免征额,降低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二是完善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以提高居民就业能力和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岗位;三是切实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快农村社保建设以提振消费信心等;最后,加快公共服务建设,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与GDP、财政收入增长同步;通过“费改税”规范社保基金筹资方式,增强居民的消费预期。
3.优化消费结构的财税改革。一是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一方面,要在减税的同时增加政府转移支付力度,以提高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占比,藏富于民;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确定扣除额、改革计征模式,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二是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充实社会保障资金。三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财税优惠,扩大居民服务消费。四是优化税制结构,解决由于“间接税累退性”等不利于中低收入群体消费的税制模式问题。此外,应将现行商品和劳务的价内税改为价外税,使其税收显性化,这不仅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之一,同时也能唤醒消费者“税痛感”,从而使其消费行为趋于理性,引导居民科学理性消费。
4.构建消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首先,加大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的财政投入,激励企业主动实施食品安全内控体系。其次,加快资源税改革,构建有利于生态和谐的消费环境,实现可持续消费。最后,降低商品流通成本,对物流业、物流园区实行税收减免和财政贴息政策,加大物流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等。
5.信息消费是我国消费扩张升级的重要支撑点,宏观上应加大网络建设和信息安全方面的投入,以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微观上可以通过减税和专项基金扶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文化消费尚处于起步阶段,应适当降低文化产业税赋,出台鼓励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绿色和低碳消费是未来的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开发出更多更好的绿色产品,对节能、环保型消费品降低税率或减免征税,提高高能耗、高物耗产品的税赋。降低养老服务业行业的准入门槛并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加大儿童消费品的产品安全监管投入并降低部分儿童消费品的进口关税。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