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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0515号提案复文

2013-0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2012年8月15日以监提复字〔2012〕27号文函复:

任启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行为查处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每年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都把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作为bet356手机版,bet356体育app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2010年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等18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查处纠正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规范提高了资金管理的水平。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一方面加大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大胆创新,不断提高资金管理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如安徽省积极开展惠民直达工程试点;贵州省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手段实施涉农资金监管,建立了以公开制、备案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体系,有力地提升了惠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996年以来,国务院每年定期召开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部署全年减负工作重点,组织多部门联动的农民负担抽查和专项清查工作。各地也相应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农业、组织、纠风、财政、物价、信访等有关监管部门为成员单位,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总的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努力,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农民负担总体上保持在较低水平。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案件的查处力度。2011年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制止违法强制拆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批示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领导的要求,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6个调查组对河北等10个省(区)发生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1人。二是加大对涉农乱收费、套取惠农资金等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如,对《焦点访谈》曝光的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石庄乡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进行核查,现已将2009年以来违规向建房农户收取的所谓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全部退还给农户,给予石庄乡党委书记陈志刚等5人党政纪处分。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农业部等部门每年都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动,集中力量对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及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四、纠建并举,从源头上预防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发生。各地在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的同时,积极探索完善体制机制,努力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一是加强对农村“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在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有效预防了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二是在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的基础上,分类梳理村级事务,规范各类村务办理程序,不断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三是在有效整合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监督力量的基础上,按照权力制衡的原则探索建立统一的村务监督机构,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综上,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保证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正如您提案中提及的,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仍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突出表现在:一是土地权益受侵害严重,暴力拆迁仍有发生;二是假劣农资坑农屡屡发生;三是涉农乱收费依然存在;四是村官腐败问题严重;五是强农惠农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等。对此,我们将继续保持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高压态势,做到思想认识不松懈、重视程度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减弱。
    一、继续将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列为纠风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当前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依旧是农民反映最强烈、农村社会矛盾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我部将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和社会呼声,一方面,推动加强制度创新,尽快出台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规定,强化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检查土地征用是否合规、项目审批是否严格、补偿安置是否到位、强制拆迁是否依法、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是否尽责、群众工作是否到位等环节。
    二、进一步加强对减负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向农村基层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坚决纠正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资助费、维稳费、会务费、培训费、考察费等各种费用,向村级组织摊派农村义务教育费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向村级组织摊派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出现新的加重农民负担问题。推动财政等部门继续做好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专项工作。推动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整合的探索,从源头上增强资金使用效能。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行政纪律,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建立国土、农业、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工作机制,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及时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重点查处以暴力、威胁和断水电等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案件;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查处采取下指标、搞行政命令,强迫或变相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查处以“一事一议”为名,变相向村级组织和农村合作社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及套取强农惠农富农资金行为。
    感谢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