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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和成效

中国政协网    www.cppcc.gov.cn    日期:2012-08-24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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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长春市委员会

 

长春市政协从创新形式、拓宽思路、完善机制入手,积极探索解决民主监督“短板”问题,努力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和成效。
  一、创新形式突出特点,增强民主监督实效
  强化民主评议的针对性。我们认真总结多年就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作风、专项工作等开展民主评议的经验,把民主评议重点放到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来。连续三年针对养老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开展系列民主评议,得到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做到认识、保障、配合、整改“四到位”。
  强化民主监督的民意基础。一是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在各城区选择39个社区建立社情民意征集站、设立委员信箱,实现联系群众常态化、监督机制长效化。二是扩大群众有序参与。通过邀请市民代表参与调研座谈,旁听常委会、民主评议大会并在会上发言等形式,使政协的民主监督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进得来、用得上。三是借助网络拓宽民意渠道。在市政协门户网站开设“市民建言”窗口广纳民意,并结合政协重点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定期梳理、及时反映。四是搭建民意直通平台。每年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举行市长网上接待,利用网络平台“现场办公”,“倾听”群众呼声。
  与法律监督相结合。选派政协委员担任司法机关和相关行业特约监督员。通过行风评议、专项检查、案件陪审、咨询听证等形式履行监督职责。2011年,30名担任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政协委员,参加陪审案件和信访听证110次,为维护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舆论监督相结合。与长春电视台合作开办了“政协论坛”电视专栏,延伸了民主监督的触角。与长春日报合作开办了“提案追踪”专栏,扩大了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提案监督的实效。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高民主监督制度化水平
  2010年市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内容、形式、程序,制定具体可行、相互衔接配套的操作规范,使民主监督保障机制更趋完善。
  健全沟通联系机制。从党政领导与政协领导、党政部门与政协专委会两个层面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沟通情况、通报工作,协商确定监督议题,反馈意见、建议和办理情况。市政协每年重点专题协商、民主评议和调研视察选题的确定,都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
  健全提案、建议案办理机制。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案,列入党委常委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研究办理。对委员提案,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阅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实施提案承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督办制度,并纳入党委、政府督察范围。
  健全意见建议落实反馈机制。政协建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由党政有关负责人向政协常委会议或主席会议报告,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向政协常委会议报告。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纳入党政信息工作体系,并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反馈采纳落实情况。
  健全跟踪督办机制。为进一步推动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其他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组织了跟踪督办调研视察,不仅推动了工作进展,而且进一步提出新的意见建议。
  健全激励机制。制定相关办法,使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机制常态化。不仅开展优秀委员活动小组评比,还组织评选优秀委员,把委员提案、意见建议、社情民意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被党委、政府采纳的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条件。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将市政协民主评议意见、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结果和其他专项评议意见纳入市直机关年度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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