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乌云斯琴)近年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公共服务,如有线电视、公交、电信也覆盖到部分农村,但是柴宝成委员反映,农村邮政通信依然按以往的服务方式进行,将信件投递到村委会,再由村干部处理,既给村民造成不便,又经常发生信件延误甚至丢失现象。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许多村民家中已有了门牌或已经具备设立门牌号码的条件。此时,有些地方村民要求将信件投递到收信人家中时却被告知,收取投递费。“如,某市区西姜井村村民去当地邮局询问,是否可以将信件投递到家中时,被告知,因为地属农村,需每年交纳400元投递费”,柴宝成委员认为,这种收费是不合理的。他指出,信函都是贴足了邮资(邮票),而同样区域,城市农村两种服务,是对农村居民的歧视。他说,中央在阐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容中提出要逐步扩大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覆盖面,其中也应该包括邮政服务。由此,他建议,邮政部门要逐步改进这种固有的投递方式,农村除没有门牌号码的信函,只要贴足邮资(邮票)就应直接投送到收信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