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富饶的北部湾,自古就是我国的海上重要通道,在对外交通和对外贸易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由于长期固守边防等历史原因,今天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已落后于其他沿海区域,成为我国沿海经济的“洼地”。
地理概念的北部湾包括我国的广西沿海、广东雷州半岛、海南西部,以及越南的东北部区域。该区域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东临粤港澳,位居中国—东盟经济圈、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的结合部,在中国与东盟合作、泛珠三角、大湄公河次区域、南贵昆经济带等多个区域合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这里拥有兴建大型深水码头的良好条件,港口资源、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水能资源和农林资源非常丰富,极富开发潜力和价值。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大潮,北部湾的优势在沿海,出路在开放,发展在合作。应以开放的眼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大背景中谋划、布局和推进北部湾的开放开发。把自身发展同区域合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积极融入、大力推动多区域合作中充分发挥北部湾的区位优势,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实现共同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把北部湾开放开发和推进泛北部湾合作提升为国家行为,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地处边防的北部湾,长期以来为确保国家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错过了许多发展机会。加快北部湾的全方位开放开发、推动泛北部湾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仅靠地方推动显然不够,需要国家层面的支持和推动。建议国家进一步重视这一区域的发展,将加快北部湾开放开发、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尽早纳入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在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总体战略和规划中,成为中国—东盟“10+1”框架下新的次区域合作。二、从国家层面组织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泛北部湾包括中国及南中国海沿岸的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文莱等相关国家,其经济合作是国与国之间的事,需要建立多边、多层次、多形式、开放型的协调机制来推动实施。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泛北部湾工作委员会或由国家有关部门与环北部湾各省(区)联合成立部省(区)工作组,以港口、交通、物流、能源、旅游、文化等产业项目合作为切入点,深化合作领域和内容,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和平台,从国家层面务实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
三、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列为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是我国唯一的沿江、沿边、沿海地区,是战略前哨与边界地区,是中国与东盟全面合作的前沿和枢纽,又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建议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列为国家区域开放合作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在土地管理、财税扶持、保税物流、金融创新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环境保护体制、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
四、高度重视保护北部湾生态环境。北部湾开放开发必须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和环北部湾的省、区、市应严格北部湾岸线资源的开发与管治,将岸线按主体功能划分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并严格遵照实施,确保北部湾在高效、有序开发中维持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