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科技奖励中存在的问题,马大龙委员提出几点建议:一、适当延长科技奖励评奖周期。建议将各类科技奖项评奖周期延长到2至3年,控制奖项总量,以提升奖励质量。二、调整科技奖项设置。逐步减少国家和地方科技进步奖中面向市场的成果奖励,精简部门和地方设置的科技奖励,转移奖励重点,增设杰出科技贡献奖。三、完善评审机制。强化资格考察,确保奖励公平。强化对候选人相关条件的审查,加强推荐把关。调整评审时限,建议奖励候选项目应有3—5年以上连续、稳定和有效的验证或应用后才能申报,以确保成果的成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