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鸿委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是独立法人,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但是与这一规定相背离的是,近年来大学行政化趋势日益明显。
邵鸿委员建议,进一步落实高教法,切实保障大学自主权;淡化行政权力对高等院校的约束和干预,使高校依照国家法律成为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制定相关条例,强化高校学术委员会、教代会的权力;制定高等院校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防止出现教育腐败现象,促进高校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