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在“十二五”规划制定中,应对以下几方面问题予以优先关注:
1、制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理清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相关概念的关系,明确政府、企业及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突出政府在绿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2、制定国家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和“十二五”优先行动计划。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十二五”节能减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项规划,有必要通过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将相关内容统筹协调起来。
3、建立国家绿色发展的综合协调机构,综合协调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相关事务。4、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落实绿色发展各项目标的执行,建议规划指导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的基础上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以利于今后规划目标实现的核查和各级领导干部“绿色”政绩的考核。
5、加快资源、能源及环境要素的税费改革,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统筹考虑能源税、资源税、环境税、碳税及整个税制改革的方案和路线图,以保证绿色导向和企业竞争力。
6、投资绿色创新、发展绿色产业,并选择重点地区和行业作为试点。建议设立实施国家绿色发展的重大科技专项,提高绿色产业生产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本质量。为提高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议单独设立中小企业绿色创新基金。
7、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道德观和消费观念,研究制定绿色消费的标准、标杆及相关政策,鼓励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消费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