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政府控制的财力已达10万亿规模,是改革开放初期的100多倍。应当说,通过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们目前已经具备了基本实力。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使更多的财政资源投向民生领域;加大力度矫正初次分配的失衡,整体性地提高民众富裕程度。
1、继续坚持财政收入“增量(年新增部分)倾斜”和“存量(原支出结构)调整”双发力的政策做法,将关系城乡居居收入增长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向比重,再大幅增加。2、加大公共资源投向农村的力度,推动城乡统筹建设。3、构建资源收益分享机制、资源使用补偿机制,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推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4、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型国有企业,建立利润上缴制度和利润再投入的预算、批准制度;对其人员薪酬、福利待遇实行更为严格的分配调控与规范管理。5、加快税收制度的完善、改革。6、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合同长期化,提高就业质量;大力推进以制定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机制为基本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促使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50%左右,同时使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有相应提升;引导和规范职业福利,构建工资、社会保险和职业福利三位一体的劳动所得体系。
二、有效使用二次分配手段,以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为重点,构建、完善覆盖城乡的全社会保障体系。
1、大力推进养老、失业、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乡在内的全社会覆盖,尽快建立公共保障经费的筹资机制。2、尽快建立健全综合型的社会救助制度,大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应特别重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升。3、推进残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妇女福利、儿童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等在内的各项福利事业。4、尽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退休人员、老年人等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