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计划在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据测算,总投资额将超过1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期长,利润率较低,商业房地产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融资困难较大。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资金来源是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
马明哲指出,引进保险资金和商业化运作模式,有助于填补保障性住房建设庞大的资金缺口,有效缓解政府巨大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此外,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也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对于保险资金而言,是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
在具体措施上,马明哲建议,首先,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房的建设与发展。其次,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提升保险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此外,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建议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